| 羽聲:設備噪聲超標要求開發商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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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 地下室設備間噪聲過大,電視開大聲音都遮蓋不了,住一層的王女士患上了耳鳴、神經衰弱等多 種疾病至今不愈,甚至對回家產生恐懼。
記者今天獲悉,大興 法院判決認定,長期噪聲超標影響了王女士的身心健康,開發商房地產公司應賠償王 女士精神撫慰金1萬元,同時對設備間進行降噪改造。
王女士訴稱,2005年 10月,她入住自己購買的小區。入住后,王女士發現室內有連續噪聲及振動。經了 解,她居住的房屋的下一層是該樓的設備間,其中包括生活水泵供應房、污水泵站等。
2005年冬季,王女士 發現,到水泵啟動加壓后室內噪聲最高時達100分貝,開大電視的聲音都遮蓋不了。
因為長期受到噪聲影 響,王女士稱自己患有耳鳴、神經衰弱等癥狀,她甚至對回家產生恐懼。
王女士表示,開發商 售房時,沒有明示所售住宅地下室為設備間,其行為嚴重侵犯自己的合法權利,故訴到法院,要 求開發商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,并采取措施消除噪聲污染。
對此,開發商稱,房 屋是按規定設計的,噪聲沒有王女士說的那么大,所以出售房屋時沒必要告知。
法院審理
大興法院經審理認為 ,王女士的住宅屬于《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》規定的一類區域。而該住宅內的噪聲實測值為36 分貝,超過了規定的夜間最高限值標準。
對此,開發商應對地 下一層的設備間中的換熱站、排水維修室、電氣維修產生的噪聲超標采取措施,改善環境質量。
長期噪聲超標的 住宅生活環境干擾、影響了王女士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,開發商應作出相應賠償。
所以,法院作出上述 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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